辩论稿部分由校长和各年级的语文历史政治老师共同评分。
第四天上午,几名学生随机抽签,组成辩论的正反两辩方,根据秦老师提供的两个不同的辩题,进行两轮模拟辩论赛。
最终根据由正、副校长、政治教研组组长老师,秦老师四人组成的评委,对模拟辩论赛几人的表现进行评分。
最终名额由辩论稿分数结合模拟辩论赛两部分的总成绩,选定四人参加H省的预选赛,虽然大家都清楚,齐白上场是走过场,可也是需要众人看到他的实力的。
周岁第一次参加辩论赛,对于这样的选拔形式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忐忑。
齐白在对面似乎是感受到了周岁的情绪,时不时的会对周岁微笑,偶尔趁大家不注意时也会递给周岁安慰打气的眼神。
周岁慢慢回想起,齐白给自己的资料里的内容,心情也渐渐平复,踏踏实实参加模拟辩论。
经历了一上午的模拟辩论赛,统计好成绩后,最终实验中学的赛参赛名单敲定为以下四人:由高三的齐白,纪川穹,两位男生及高二的赵云晴和高一的周岁两位女生。
齐白不必过多介绍。
纪川穹是秦老师的得意门生,高三文科重点班的,前三名学生。特别擅长旁征博引。
赵云晴是高二文科重点班前三名,平时不苟言笑。从高一入学就加入了校辩论队,在今天的模拟比赛时,说话条理清晰,逻辑分明。总是可以准确的抓到对方言语中的漏洞进行反击破题。
最开始周岁出现在待选拔的人员中时,大家心里是有几分犯嘀咕的。
听说周岁只是高一普通班的一名学生,成绩也不突出。唯一拿得出手的小成绩,也只是前段时间,取得了省报作文竞赛的一等奖。
因此当秦老师,宣布周岁也是最终参赛的一员时,落选的学生中有人当场表达出了不服气,其中一名,名为姜为的男生表现的最为不服。
秦老师是个脾气耿直的人,在他的眼里,论资排辈那一套是行不通的,一切靠实力说话,于是秦老师当场将每一位学生写的辩论稿放在桌子上,大家随便看,如果觉得有问题,还是不服气,学生间直接battle。
秦老师此举看似有几分意气用事,但其实,也是想要锻炼入选的学生的心态,在真正的辩论赛场上,什么情况都可能会遇到,没有良好的临场反应能力和应对问题的平稳心态,很难保证在正式打比赛的时候不出现问题。
淘汰的学生看完入选学生的辩论稿,再回想起刚刚模拟辩论时自己和其他人表现的差异,有几人已经放弃了进一步争取的想法。
而姜为却点名与周岁battle,虽然姜为明知自己此举,即使最终获胜,得到了参赛名额,也会被大家不齿,但在姜为看来,只有挑战周岁,自己的胜算才是最大的,机会摆在面前,能争取,自然尽量不要错过。
轻易喜怒不言于表的齐白,此刻不禁皱了皱眉,在场的其他人也觉得姜为此举有些恃强凌弱。
齐白忍不住开口道:“秦老师,两轮流程下来,参赛人员都是各位师长评选出来的,现在让周岁和姜为二人单独PK,这样是不是有失公允?”
而秦老师则是不以为意地回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谁能留下,全凭个人能力,既然姜为想要为自己争取一下,作为此行的带队老师,我也应该给机会让他证实自己的实力。”
说完,又看着周岁说道:“当然了,周岁同学,这是你经历两轮选拔,自己靠实力争取来的名额,你也可以选择不应战,那名额还是你的。”
齐白见秦老师将选择权又交给周岁,忍不住给周岁传递眼神,周岁却假装没有接收到。
以周岁身体里二十七岁的灵魂,三年的社畜经验提醒周岁,这哪里是给自己选择,这是让自己骑虎难下,不应战,自己的实力就会被诟病,齐白学长这几天对自己额外的关照,一定会让别人以为,自己是靠走后门加入的这个队伍。
此时脑海中想起了:“叮!请宿主接受挑战!守擂成功奖励口若悬河buff10%!宿主加油!”
周岁忍不住一乐!口若悬河buff奖励,这不就是——想睡觉就有人来送枕头了嘛!接受挑战势在必行啊!
“秦老师,我接受挑战!”随着周岁的话掷地有声的落下来,秦老师满意的点了点头,齐白略显着急。
而这时姜为则不再那么自信,看周岁的样子,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低估了周岁的实力,难道是碰到了硬钉子。
秦老师沉思片刻出题道:“见死不救是否应该入刑。守擂者优先选择辩方。”
姜为听完辩题后,脑海中出现的,是自己可以站在道德的角度,来批判见死不救这件事,听到秦老师让周岁先选择辩方,不禁有些紧张地看着周岁。
会议室的其他学生也对姜为和周岁之间的battle结果拭目以待。
只听周岁缓缓开口道:“我选反方。”
姜为松下一口气。
没有给双方更多的思考时间,秦老师直接宣布开始。
姜为道:“我认为见死不救应该入刑,原因如下: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合乎正义和道德的高尚行为,而见死不救则是一种有违道德与正义令人痛恨的行为。”
周岁道:“正如对方辩友所说,见义勇为与见死不救都是道德行为,那对方辩友应该知道,道德行为不等同于法律义务,也就是见死不救并不是犯罪。”
姜为回击道:“正如对方辩友所言,正因为见死不救不是犯罪,才会造成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下降,正义感减弱,使更多的人变成了【围观党】【键盘侠】,若是改为强制实施,则会使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动中来。”
周岁反击道:“所以对方辩友认为,真理的光芒就是,请法律去强制,将自愿的道义行为,变成被动强制的法律义务吗?由于自身能力不足,而产生的见死不救也要遭到刑法的处罚,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姜为立刻反驳:“对方辩友以偏概全,用个别能力不足的例子,来论证救死不救的行为,实属一叶障目,没有意识到见死不救和自身难保的区别。”
听到姜为这话,周岁突然笑道:“正如对方辩友所言,那么请问,既然对方辩友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那么立法者应该如何区分何为“自身难保”何为“见死”?何为“救”何为“不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