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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沈砚初推门而进。
  吧台的老位置上,方霖放下酒杯朝他挥挥手。
  “昨天晚上你摔那屁股蹲严不严重?没摔坏吧?”
  “没事。”沈砚初坐上吧台椅,若有所思地摇了下头。
  看他打蔫,方霖心下一沉。
  昨晚沈砚初有场业余级散打比赛,休息时接了通电话,整个人一下子像被抽干了似的。
  毫无悬念的冠军拱手让人不说,还踉跄着摔了一跤。
  沈家的天之骄子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
  打听了才知道,原来是封家那位黑脸判官给温柚安排了相亲。
  那可是沈砚初日思夜想的女孩啊!
  看这情况,恐怕是凶多吉少。
  他叹了口气,安慰似的拍拍沈砚初肩膀,“喝点什么?哥们儿请客。”
  对方仍然摇头,脸上看不出情绪,“不喝了,我怕晚上回去把控不住。”
  把控?
  把控什么?
  这种包了浆的多年单身汉,还有什么需要把控的?
  难道是怕自己酒后崩溃嚎啕大哭?
  认识这么多年,方霖只见沈砚初哭过一次。
  那时他们十八岁,沈砚初已经回国找了温柚两年。
  好不容易有了眉目,他信誓旦旦会把温柚带回来,结果却是跑到酒吧喝得酩酊大醉。
  几个兄弟问了半天,才从零零碎碎的醉话里了解缘由。
  他见到温柚了。
  温柚坐在车里,正在照顾闭目醒酒的封景行,动作小心翼翼,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有藏不住的爱慕。
  就凭那个眼神,他彻底懂了温柚的心思。
  此后六年,沈砚初就像道影子,经常出现在温柚身后,却不敢靠近。
  要是温柚真的相亲成功,这道影子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方霖心里不好受,正琢磨着怎么安慰一下,沈砚初突然托起下巴,喃喃道:“你说两个人领证后的第一个晚上,应该做点什么?”
  轰!
  脑中一声惊雷闪过,方霖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完了完了完了!
  温柚这是和相亲对象领证了!
  玩闪婚这么刺激?
  这痴情郎怎么受得了啊!
  方霖一杯酒灌进喉咙,愤愤道:“人家的事你就别管了,别净操那不属于你的心!”
  这么痴情有用吗?
  人家女孩子都不记得你这个人了好不好?!
  相貌家世能力,哪样不是顶级的?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干嘛非在一棵树上吊死啊!
  他越想越气,猛敲桌子示意调酒师拿酒。
  沈砚初挑眉看了他一会儿,慢悠悠开口,“就是我领证了,我和温柚,领证了。”
  方霖一怔,抬手覆上他额头,“没发烧啊,难道魔怔了?”
  沈砚初扒拉下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崭新的小红本。
  “我说沈砚初,你可千万别发神……”方霖打开本子,眼睛瞬间睁大两倍。
  二寸的红底结婚照上,沈砚初旁边紧挨着一个女孩。
  小圆脸、葡萄眼,只是浅淡一笑就很甜。
  因为听沈砚初描述了太多遍,即使没见过也能肯定!
  是温柚!
  “卧——槽!你丫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方霖抱住沈砚初的胳膊,不知怎么竟有一股热浪冒出眼底,声音都哽咽了,“我的小初初太不容易了!太感人了!”
  一句话把自己彻底说激动了,眼泪一下子涌出来,靠在沈砚初身上哭得直抽抽。
  老天待我们小初初不薄!
  不枉他痴心暗恋了这么多年!
  酒吧环境嘈杂,但大男人哭唧唧的动静还是引来不少人侧目。
  “……你先冷静点儿。”沈砚初找侍应生要了两张纸呼在他脸上。
  方霖抹掉鼻涕,声音发囔,“你都有情人终成眷属了,怎么还有闲工夫来找我啊?”
  对方叹了口气,“现在的状况是,我和柚柚是闪婚,晚上回家后两个人都很尴尬。”
  “大哥!春宵一刻值千金,你拿来尴尬?扑啊!你等了这么多年,等得男性功能都快丧失了,还不抓紧?再说了,”方霖一拍大腿,“放眼整个京平市,论颜值论身材还有比你沈砚初更好的吗?温柚不亏。”
  闻言,沈砚初眸色一亮,“你说得对,不用急。”
  “?不是,你听错了……”
  “没错,我一定会成为她最好的选择,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至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让她爱上现在的沈砚初。
  薄唇扯出一抹释然的笑,他站起身,大步离开酒吧。
  夏夜,月明星稀,偶有微风拂过。
  一个学生模样的小姑娘走过来,怀里抱着一大把独立包装的玫瑰花。
  “先生,买朵花吗?”
  “嗯,都给我吧。”
  付完款,沈砚初抱着花钻进车,拿出手机给温柚发微信。
  【向沈太太报备,二十分钟后到家。】
  而后,修长的手指在手机边框上下搓弄着,心里升起一份期待。
  直到聊天页面上蹦出一行小字,【好的,开车小心。】
  他弯弯嘴角,放心地舒了口气。
  会提出一个月的期限是怕温柚不愿意结婚而使的权宜之计,没想到,竟成了自己的交卷时间。
  “时间紧,任务重啊。”沈砚初感叹了声,启动车子。
  黑色古思特疾驰在路上,不负所望地在约定时间内把沈砚初送回家。
  他抱着花站在门外,刚想识别指纹,却又把手指收回来,改摁了门铃。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开了。
  有人等在家里的感觉真好。
  他把花递进去,轻笑着眨了下眼睛,“新婚快乐,沈太太。”
  温柚明显一愣,眼神复杂地接过花,“谢谢,真漂亮。”
  她换了件海军蓝的长款T恤裙,肥肥大大的,好像小朋友偷穿大人衣服。
  头发高高束起,挽成一个丸子,显得脸蛋更小更圆。
  因为脚小,穿着拖鞋走路发出踢踏踢踏的声音。
  沈砚初不由自主地跟随她走进厨房,鼻腔立马被一阵清香填满。
  “累坏了吧?我看冰箱里有些肉馅和面皮,就包了点小馄饨当做宵夜,”温柚从窗台拿过一个空花瓶,仔细地把花插进去,软声问道,“已经煮好了,你想吃一点吗?”
  沈砚初眉间微惊,看着炉灶上冒着热气的珐琅锅,有暖意在胸膛翻滚。
  “一点怎么够?我要吃很多。”
  他从橱柜里找出一个最大的碗,自顾自地盛好端到餐桌上,上扬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下去。
  第一次吃到温柚做的东西。
  真想偷藏一个馄饨裱起来。
  温柚插好花过来,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划过异样的光。
  犹豫了下,她柔声开口,“我刚刚叫外卖买了支药膏,如果你需要可以拿去用。”
  “药膏?”沈砚初抬起头,一脸茫然,“我擦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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