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阁中,长案上小鼎烹长泉清烟细细,窗格里足履渐近投下长影纤纤。
榻上男子懒懒地翘着二郎腿,拿朱笔批着手中账簿,坐没个坐相,却骂不了他半分粗鲁。鼻若悬胆,眼似琉璃,倒像是个不羁的谪仙人。
他笔尖一顿一落,进出的都是上万两的生意,听到动静,他抬眼瞧着来人。
长嫣警惕地进了门:“东家。”
章月回朝身边的侍卫抬了抬下巴,骆辞立刻明白过来,到门外守着。
“谢铸醒了?”
“他身体亏得厉害,中途醒了一次,但神智尚不清醒,也问不出什么好歹来。不过,方才谢六来过。”
“她倒是来得勤,也不怕被发现。”
“她送来一卷卷轴,说让谢铸写什么百人佛经。属下也没瞧出什么异样来。”
长嫣递上卷轴。
章月回展开,来回扫了几眼。卷轴很长,字迹各异。
小鼎上的水沸了,水汽顶着壶盖咕噜噜地响。章月回置之不理,眉目间沉了几分:“这不像是谢六能想出来的主意。”
长嫣不解:“东家,这里头有什么讲究?”
“明面上,这佛经应该是用来安慰谢家那老太太的,可若是做的人有心,她就能利用这件事收集到望雪坞中所有人的笔迹。”
长嫣大骇:“那这佛经岂不是不能拿回去?”
“不拿回去,你的身份就会露馅,”章月回慢条斯理地将卷轴收了回去,递给长嫣,“就按谢六说得办,别动手脚。顺藤摸瓜,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属下还听望雪坞里看守的岐兵说,这事是谢六和谢家新来的那个孀妇操办的。”
章月回挑眉:“秦氏?”
“正是。不过先前我们就查过,秦家底细是清白的。这秦氏是个私生女,据说养在街头,行事不规矩了一些,在谢家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属下也向鹘沙将军打听过,那妇人看上去唯唯诺诺,没什么胆量,就是一寻常女子。”
“还是得仔细盯着——”章月回提起水壶,将水冲入茶盏中,“能在谢家那摊浑水里搅和的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越是不可能的人,越得留个心眼。”
“喏。东家,还有一事,”长嫣犹豫了一下,道,“属下无意间在沥都府的街头,看到了一位逃亡而来的汴京故人……”
“谁?”章月回好奇起来。
“宋牧川。属下想着,他出生自匠人世家,又曾在工部任职,精通建筑、造船术,参加过督造“文鳐”龙骨船的工程,没准他能解完颜大人当下困局。”
章月回哂笑一声,摇了摇头:“他离了官场六年,早就是废人一个了。我听说沈执忠曾经给他连发好几道密信,希望他回来为朝廷效力,都石沉大海。一个人心死了,纵有多少才干都救不了他。”
“东家的意思是,拉拢不了他?”
“这位宋七郎啊,才是真正下凡来历劫的仙人,他太干净了——”章月回嘴角挂着笑,语气却谈不上讥讽,隐约还有几分钦佩,“这个世上,怎么能允许有这么干净的人存在呢?恐怕,他命不久矣了。”
房中沉寂了须臾。
似是忆起了什么往事,章月回半晌没说话,末了抬头,已是换了个话题。
“我让你查的人,可有下落了?”
“东家找的那个人……”长嫣脸上露出一丝犹疑,“有人说曾在曲绫江渡口处看到过这样的女孩,但听说她遇到了一队岐兵……后来再也没人看见过她。”
“再找。”
他没半分犹豫地命令,眉宇间的从容消失了。
长嫣不敢再驳,在她的猜测里,一个女孩如何能逃出岐人的蹂躏?人定是死了。可她鲜少见到什么都不太在乎的东家露出这般神情,他说找,那便必须找,直到找到尸体为止。
——
此时,南衣正在街上游荡。
她是随谢小六一起出府的,谢小六借着置办年货为名上街,去花朝阁送佛经,让谢铸题字,而南衣寻了个由头,便与谢穗安分开,自己偷偷去坊间当铺。
她整理了这段日子攒的首饰和赏赐,还带上了秋姐儿送她的那只端砚,打算全部换成金银傍身,寻到时机便立刻逃走。
别的商铺生意冷清,只有当铺门庭若市,各家各户将家里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搜刮出来,流水一般地送去当铺,换来一点能填饱肚子的口粮钱。
当铺的定价自然是越来越离谱。
南衣带来的那些首饰,统共只换了三十两银子,倒是那只端砚,想来成色确实非常不错,当铺的掌眼先生爱不释手地看了又看,最后却是惋惜地摇了摇头。
“这端砚是梅花坑的上品货,应是宫廷供料,十分罕见,若不是砚面上刻了字,我能出五十两收。”
当铺如今愿意给五十两,说明这砚起码能值个二三百两。
南衣困惑:“刻了字怎么就还不值钱了?”
“这是夫人的小姑子亲手雕刻的吧?你瞧这字迹的刻法与莲花纹的刻法一致,应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掌眼先生将砚台递过来,指了指砚面上的字。
砚面上刻着两行清灵娟秀的字,南衣也看不懂,就没太当回事。
“这上面写了什么?”
“‘愿长嫂平安喜乐、长命百岁’,”掌眼先生又惋惜地叹了口气,“所以啊,这转手就不好再卖了呀,你说谁愿意高价买走赠别人的私有之物呢?”
南衣一愣。
她长这么大,还从没收到过这样的祝福。平安喜乐、长命百岁,每一个字眼都代表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她救了秋姐儿的爹,秋姐儿感谢她,不知道送她什么,又不好意思开口问,偷偷观察她,看她似乎在练字,便花了好几日的时间为她雕了一只珍贵的砚台,刻下了她最真挚的祝福。
“夫人,您这砚台还出当吗?”见面前的夫人在出神,掌眼先生又问了一句。
南衣将砚台收了回来:“我不当了。”
饶是南衣铁了心,让自己跟世家的一切都切割开,也舍不得将这只砚台贱卖出去。
刚要出当铺的时候,南衣听到了另一个柜台前两个伙计的聊天。
“对,那书生就住在江月坊,好像姓宋……”
这人耳熟,南衣的脚步停了下来,循声望去。
伙计们正在把玩一只晶莹无瑕的天青色汝窑瓷杯。
“当时他拿这杯子来当的时候,也没说出处,我们只当是宫里的御制汝窑杯。没想到,他竟然是好多年前的登科状元,高中后的鹿鸣宴上,官家欣赏他,专门赐了他这盏瓷器,让他以此物饮酒——啧,多少风光啊。”
“他要说这是状元杯,当价可立刻翻番,他竟没说?”
“读书人脸面薄呗,哪会讨价还价。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拿来当,想必是状元郎一路从流亡而来,实在是囊中羞涩,连饭都吃不起了。”
“那怎么不去找谢家呢?谢家如此大族,定会接济他。”
“可能是太要脸面了?”
“你说这人也奇怪,这么要脸面,却去偷了一袋米,还当场被抓……啧啧啧。”
南衣站在门口听了半晌,总算将这事tຊ听明白了,他们在议论的,正是她偶然认识的那位宋予恕。
宋予恕曾是风头无两的状元,不久前流浪到沥都府,落魄得和几个穷书生挤在一间破茅草屋里。
前路茫茫,不知何往,饶有满腹才学,却不得不困于眼前的苟且。他将身上能当的东西全当了,盘缠所剩无几,甚至连一口饭都吃不上了,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去偷了商铺一袋米,被当场抓住。
原本城里没人在意一个穷书生,因为偷了东西,关于他的事才沸沸扬扬地传开。
议论者大多都是指责和辱骂——读书人怎么能偷东西呢?哪怕饿死,也不食嗟来之食,更不能做偷鸡摸狗之事,这状元郎真是毫无风骨可言。
南衣想起和宋予恕的一面之缘,那个甚至连自己衣冠脏污都会介意的书生,总觉得有些唏嘘。
她回到街上,犹豫着要不要去江月坊看看那书生,却听到不远处的河边传来一声声惊呼。
“有人跳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