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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妩眼珠子转了两转,突然飞出一脚,朝李苟的胯间踢去。
  毫无意外。
  李苟早有防备。
  哪怕他瘸了一条腿,也能迅速往旁边一闪,避开她那一腿,还顺便用手中的拐杖往姜妩踢出去的那条腿一敲……
  “哎呀呀,好疼!”
  “我救了你,还送给你一间宅子,你就这样对我?”
  姜妩跳脚,一边摸着自己那条腿抱怨,一边在心里惊叹。
  好快的速度!
  原书中,大反派之所以能一次次地从大女主身边的当世第一高手手下溜走,靠的就是超越对方的速度。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哪怕是一粒沙子,只要速度足够接近光速,都能撞穿地球。
  说到这个,姜妩又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依照书中所写,这个时期的李苟其实已经很强了。
  虽然他现在还是乞丐,但他已经在漫长的流浪生涯中利用一切机会偷师、拜师和自学,不仅多才多艺,还练就了一身厉害的武艺。
  只是两年前,他在修炼一种神秘而强大的内功心法时不慎走火入魔,无法使用内力,才会一时不慎被姜璨打断腿。
  但在不久之后,他还是找到了极其珍贵和罕见的药材,恢复了内力,成为与男主决战紫禁城之巅的顶尖高手。
  而这种珍稀药材的消息,同样也是大女主告诉李苟的。
  说起来,原书的李苟还真是欠了大女主不少人情。
  再说起来,都怪原书作者偏爱大女主和原书男主,专门为他们培养了李苟这个大怨种……
  李苟冷笑:“你不救我,我也能走得掉。”
  “还有,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送我这间宅子一定另有目的。”
  “你不必在我面前装善人。”
  姜妩:“……”
  喵的,大反派果然不好骗。
  想了想,她露出真诚的微笑:“因为你救过我……”
  话没说完,她就看到李苟的手中出现了一把飞刀。
  那是李苟想刀人的先兆。
  于是她迅速闭嘴。
  李苟把玩着手中的飞刀:“在昨日之前,我从未见过你。”
  “我也绝对没有救过你。”
  “你敢说谎,我立刻杀了你,将你的尸体埋进菜地。”
  姜妩一点都不怀疑他是说真的。
  原书多次强调,大反派有三大禁忌。
  一是欺负他。
  一是欺骗他。
  三是骂他的爷爷。
  她装模作样地叹气:“这么说吧,你过去没有救过我,但是将来,你一定会救我的。”
  “所以我想提前报答你。”
  李苟嗤笑,没有被她的屁话哄到:“你的意思是说你能未卜先知?”
  “不不不,我不是未卜先知。”姜妩伸出一根食指摇了摇,“我只是非常单纯地想让你欠我一个或两个人情,这样,以后我落到你手里了,你才会放过我,这也相当于你救了我一命。”
  李苟眸光愈深:“我只是一个乞丐,没有背景,没有依靠,你凭什么认为我以后能将堂堂平阳侯嫡女的性命捏在手中?”
  姜妩叹气。
  所以说啊,喜欢读书的人都喜欢思考。
  喜欢思考的人很难骗。
  她很真诚地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看着不起眼的、人人得而欺辱的人,谁敢说他将来就一定不能出人头地呢?”
  “譬如我,两天之前还上吊自尽,家里都准备在天黑之后把我丢去乱葬岗埋了,但我不是突然活了过来,还变得凶猛难惹吗?”
  她盯着李苟的眼神,由衷地说了一句:“我看到你的眼神,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将来必成大器。”
  这是她的真心话。
  她在著名的青山精神病院待了那么多年,见过很多厉害的警察、医生包括心理医生。
  她的病友中,也有很多具备一技之长的天才包括犯罪天才。
  这些人的眼神,跟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哪怕只是对上一眼,心头或身体都会条件反射般的发颤。
  那样的眼神,哪怕一般人没有在现实中见过,也会在影视剧中见过,譬如那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或者变态的犯罪者,他们的眼神真的跟一般人不一样。
  她的话显然没能让李苟信服。
  李苟冷冷地道:“我知道你在撒谎,你也知道我知道你在撒谎。”
  姜妩:“……”
  大变态就是大变态,真的很难搞。
  想了想,她注视大变态深渊般的眼睛,幽幽地说了这么一句:“我身为千金大小姐却受尽屈辱,自杀未遂后便心理扭曲,变成了与你一样的大变态。”
  “所以,看到你,我就像看到了同类。”
  连她都觉得,她说的是真心话。
  这一刻的李苟在想什么,姜妩看不出来,不过李苟却微微地垂下眼眸,关住了眼睛里的深渊。
  几秒后他收起飞刀,冷冷地道:“我依然不信你。”
  “你也知道你并不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
  喵的!
  果然是同行!
  姜妩在心里喵了几声,见好就收:“行行,我现在就回去。”
  她从怀里拿出一份地契,放在桌面上:“上面写的是你的名字,这房子以后就是你一个人的。”
  大反派应该挺缺钱的。
  她要用地皮和房子将大反派留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地方,免得他到处乱跑,一不小心又被大女主给救了。
  李苟已经闭上眼睛,没有给予姜妩任何反应。
  姜妩也不在意,耸耸肩,背着手,不紧不慢地走出木屋。
  李苟却又睁开眼睛,注视着她的背影,眼底都是精光。
  这个女人明明且应该只是一个普通的深闺少女,所思、所言、所为却极为癫狂,癫狂中又透着超乎寻常的精明和狡诈,连他都看不透她。
  这样的女人,必须提防。
  一个不慎,就有可能着了她的道。
  至于她送给他的这间宅子,当然也不能久留。
  此时,离他很远的地方。
  一名戴着帷帽的女子骑马而来,停在李苟之前栖身的破庙前方,似乎在等人。
  等了许久后,她自言自语:“奇怪,怎么会无事发生呢?”
  “前世的这一天,这一刻,明明有一群地痞流氓围住破庙,非要说这破庙是他们家的,要求李苟支付租金,李苟拒绝,被对方群殴。”
  “难道是我记错了时间?”
  “毕竟我当时只是路过,顺手救下李苟罢了,过后也没有放在心上。”
  想了想,她翻身下马,走到破庙门口,试着推了推门。
  庙门马上就被推开了。
  里面空荡荡的,并没有人在。
  “算了。”她也懒得仔细观察,自言自语地道,“重来一世,难免有所不同,但大抵是不会变的。”
  “我上次等到天黑都没能等到他,这一次,我就不在这里傻等了。”
  “有缘自会相见,我改日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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