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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意外,孟得鹿特意跟蒋沉要了身旧的便装,对着镜子精心地装扮了一番,再出现在他眼前时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一位文弱的后生。
  “来来来,我替你也化化,化成个龅牙老仆或者刀疤脸昆仑奴什么的……”
  看着蒋沉惊异的眼神,孟得鹿挑了一小指甲盖他刚刚“孝敬”的富郁庄眉黛,恶作剧似的就要往他脸上抹。
  蒋沉心疼得连连后退,随手从灶底摸了一把锅底灰往脸上胡乱糊了几把。
  “那么金贵的东西,姑奶奶留着自己用吧,我这张糙脸,不配!”
  这个时辰,无醉酒馆里只有一位独眼老汉还在撑着店面,他也不招呼客人,只是在装扮成主仆的孟得鹿与蒋沉面前摆了一只茶碗便又缩回灶台忙活了。
  “这是鬼市tຊ的规矩,听说,客人只要把钱和要买的东西写在纸条上,放在这只空茶碗里被人收走,要买的东西就能成交!”
  蒋沉低声解释着,扔下了钱和写着“极梦之舞”的纸条,碗也很快被人收走,却迟迟不见有人出来交货。
  孟得鹿心里含糊,用一双玉手把脸遮了,一双凤眼透过手指缝隙悄悄打量着四周,小声嘀咕,“喂,你说的到底可不可靠啊?还是咱们今天来得不是时候?我怎么觉得有点……可怕……”
  她虽然是一身后生打扮,胆怯委屈间,小女儿情态却又暴露无遗,蒋沉不禁心生一丝怜爱,低声安慰,“放心,有我在,无论如何都会保护你的安全……”
  独眼老汉终于端着一碗不知道是什么的菜品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二人忙打起精神,老汉走到蒋沉面前,突然举起碗猛吹一口,一股细烟直喷过来!
  蒋沉顿时觉得双眼火辣辣的疼,眼前一片漆黑,他一边大叫着让孟得鹿钻到桌下躲避,一边抄起桌上的茶壶冲洗眼睛!
  黑暗散尽,四周空空如也,孟得鹿与独眼老汉却都已不见了踪影!
  孟得鹿被独眼老汉套在麻袋中带进了鬼市正厅的鲲鹏堂,扔在地上。
  她拼命用牙咬开一条小缝向外偷看,周遭的人都像皮影似的影影绰绰,勉强看得清行动举止,却难辨五官。
  鲲鹏堂内正在进行着一桩“日常买卖”,一名身着便服的高个男子背对着孟得鹿坐在桌边,语气恭敬讨好,“野良老板,兄弟最近遇到一桩棘手的‘生意’,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货’,‘东家’又催得紧,兄弟只好到老板这儿来看看有没有用不着的‘货’能匀给兄弟一件?”
  坐在高个男子对面的便是长安城内的传奇人物,鬼市之主,野良,他魁梧的身形像一座山丘,光是背影压在眼前,已经让孟得鹿喘不过气来了。
  他并不答话,只扭过头去,原本围在桌边伺候和看热闹的众人顿时如同笼中待宰的家禽,惊恐四散。
  野良野猿似的长臂随便一捞,一名离他最近的后生躲避不及,已经被他的大掌死死钳住。
  众人马上重新围拢上来,七手八脚又训练有素,瞬间把后生捆得像待宰的猪羔,扔在高个男子的脚下。
  后生声嘶力竭地大喊,“野良!我是付了你保护费的!你应该保全我的性命,不能把我推出鬼市!”
  野良冷冷一笑,声如洪钟,“你早就该是个死人了,能在我这鬼市上多活这些日子便是赚了,记住,你买的只是日子,不是命!”
  高个男子牵牲口似的牵起那后生离去,孟得鹿这才明白他和野良刚才所说的“生意”与“货”的真正含义!
  “看起来,那个高个男子是个当差的,手上压着破不了的案子,没法交差,索性来这里买个替死鬼顶缸交差!”
  透过麻袋上指甲盖大小的洞,孟得鹿终于看清了那个将死的后生的模样,和她想象的暴徒不同,他竟长着一张无比清秀俊美的脸庞,让她胸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怜悯与恐惧……
  “果然,在鬼市上,什么都可以用来买卖,包括人的性命!”
  眼前骤然一白,头顶系着的麻袋口被松开,孟得鹿下意识地惊跳起身。
  野良手中的铁筷子上下一挑,她的腰带与头上的巾帻立刻像被刀斩过一样齐齐断开,刚才还一身男装打扮的她全身瞬间只剩下月白色的抹胸和灯笼裤,黑发瀑布般的披散下来,腰间藏着的那把短匕首也“当啷”一声落在地下。
  鲲鹏堂内响起爆炸般的哄笑,污言秽语不绝于耳,这群亡命之徒常年困在鬼市里不见天日,突然见了这样的春光乍泄,个个双眼冒火,胸腔里热得像陶窑。
  野良放浪狂笑,将孟得鹿小兽似的一把扛在肩膀,走向寝室。
  平日里,野良从不亲近女色,今日的反常之举倒让兄弟们越发起起哄来。
  “难得大哥今夜有这等雅兴!看来这小娘们儿是对了大哥的胃口了!”
  “恭喜大哥,洞房花烛!”
  “大哥大哥,兄弟三年没见着女人了,等大哥享用够了,也把这美人儿赏给兄弟们尝尝新鲜吧……”
  野良大手一挥,甚表慷慨!
  也许是被悍匪们的叫嚣吓怕了,被野良扔在床上时,孟得鹿的身子已经软得像条脱骨的蛇,侧卧在床上,一缕青丝咬在牙间,一双凤目泪水盈盈,尖俏的下巴高高地昂着,眼巴巴地望着野良。
  “落在英雄手里,小女子知道也是插翅难逃了,小女子心甘情愿伺候英雄,只求英雄把小女子留在身边服侍,不要把小女子扔给外面那些人……”
  不见野良反对,她又壮着胆子跪了起来,柔弱无骨地把脸靠在野良宽阔的胸膛上,野良
  擂鼓似的心跳震得她耳鸣,她水葱似的十指在野良身上游走,轻轻地摸向他的腰带。
  “英雄,你的心跳得好快啊!”
  话音未落,一道寒光扎向野良心口!
  野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反手一掌挡飞匕首,另一只手已经死死捏住了孟得鹿的粉腮,像捏着一只没断奶的猫崽。
  “小丫头,有点心眼儿……”
  从看到野良的第一眼孟得鹿便注意到了,他身上穿着粗麻便服,脚靸布鞋,看似随意舒适,却在腰间配了条硬皮宽腰带,这说明他的精神绝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么松弛,甚至在自己的地盘中心也没有绝对掌控局面的自信,反而在时刻提防着什么。
  于是,她方才虚与委蛇,借机顺着那腰带一摸,果然摸到了一把短匕首!
  “要没我托着,连七尺高的舞台都攀不上去,这点三脚猫的功夫也敢找死?”
  孟得鹿猛然惊醒,“鸾羡会”那天她借着轻功从赌坊二楼翻身跃下时,的确有位大汉接了自己一把,后来又把她托上了舞台,只是当时情急,她没来得及细看,原来那人正是眼前的鬼市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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