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用日益浑浊的死水泡着,刚开始还看不出来差别。时间久了,你开始嫌弃它不如之前鲜活明艳了,花瓣凋零,叶子渐枯,甚至不如野外盛开的月季来得惹眼。你却忘了,它开成什么样,取决于你给它营造的生活环境。它当初生机勃勃,明艳鲜活。那是因为它生来就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每天迎面的是和煦的微风,肆意扎根在肥沃的土壤里。这一切都是它赖以生存,缺一不可的条件。它如今的枯败,以及逐渐走向腐朽,也是你一手导致的结果。当你嫌弃它,想要把它扔掉,给外面的月季腾位置时,顺手捏起它的花茎,准备随意丢弃时,却出其不意的被它身上的尖刺,深深扎
如果只是这一次就罢了,倒还不至于,让他大哥血本无归。
后来他大哥又陆续经历两次工程完结,要账无果的事情。
最后直接撕破脸皮,闹到了法庭之上,打了大半年官司,才历尽艰辛的把拖欠的工款要了回来。
他大哥这时候也意识到,这个行业如果得不到整治,他又没有人脉,怕是没法再继续下去了。
便心灰意冷的金盆洗手,改行干起了餐馆生意。
餐馆这种小本生意,除了前期的门店租金投入比较大之外,像水电煤气买菜什么的这些都是小头。
成本也不高,属于多劳多得的那种。
生意好了,就挣得多,生意不好,就少挣点。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大哥的厨艺这些年早就磨炼出来了。
因为手艺不错,味美价廉,餐馆名声很快就打了出去,生意也是蒸蒸日上。
自从魏旎开始上学之后,他嫂子就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因为不放心,所以在家陪了两年。
后来孩子再大点儿,她就把孩子留给了他妈照顾,跟着他大哥东奔西走的,四处打拼。
这次决定开餐馆也是,他大哥一提议,他嫂子就毫不犹豫的选择支持他大哥的决定。
后来生意好了,眼看着日子又要慢慢好起来了。
可是老天似乎总爱跟人开玩笑,当初是事业受创,所以这次开始对家庭下手。
时过境迁,人心易变。
人呀,总是善变的,特别是男人。
他爱你时,你的害羞腼腆,就是单纯美好,纯洁无瑕的象征。
当他不再爱你时,你的欲拒还迎,就成了木讷无趣,不解风情的表现。
人们总爱把盛开在阳光下的娇艳玫瑰折下来带回家,插进花瓶里。
刚开始还会心血来潮的精心照顾,每日浇水,耐心的养护。
白天时会把它放在窗户上晒太阳,晚上收回,日复一日,如同守护着什么至宝那般呵护有加。
时间久了,当激情褪去,热爱不再时,经常会把它遗忘在昏暗的屋内,阴暗的角落里,水也经常忘了换新。
只用日益浑浊的死水泡着,刚开始还看不出来差别。
时间久了,你开始嫌弃它不如之前鲜活明艳了,花瓣凋零,叶子渐枯,甚至不如野外盛开的月季来得惹眼。
你却忘了,它开成什么样,取决于你给它营造的生活环境。
它当初生机勃勃,明艳鲜活。
那是因为它生来就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每天迎面的是和煦的微风,肆意扎根在肥沃的土壤里。
这一切都是它赖以生存,缺一不可的条件。
它如今的枯败,以及逐渐走向腐朽,也是你一手导致的结果。
当你嫌弃它,想要把它扔掉,给外面的月季腾位置时,顺手捏起它的花茎,准备随意丢弃时,却出其不意的被它身上的尖刺,深深扎进了掌心。
你开始震惊,不敢置信,恼羞成怒,觉得自已养了它这么久,它居然敢恩将仇报,扎伤你。
可是,你都不要它了,有了别的花了,都准备把它随意丢弃,不顾它的死活,想让它自生自灭了。
它为什么不能反抗呢?
别忘了,当初是你执意要把它带回家的。
如果当初它没有被你折下,它应该会活得更好,绽放得更加艳丽无双才是。
可人就是这样,卑劣不堪,喜新厌旧,贪得无厌,却永远不知道自我反省,只会一味的推卸责任,责怪别人。
他大哥魏德胜,就是这种人。
可是他既看不惯他大哥的行为作风,却又说服不了他,也阻止不了他。
只能充耳不闻,装作视而不见,自欺欺人的,帮着粉饰太平。
他大哥不是什么好人,他魏德才也是。
他幻想着他大哥有一天会看穿,月季就是月季,无论是从外形,还是价值,它永远都取代不了玫瑰。
想着他大哥到那时,会幡然醒悟,真心悔改,跟他嫂子重归于好,日子还会恢复成原来的无波无澜、却幸福平静的美好模样。
可他妈带着魏旎她姐弟俩的到来,已经显示,回到从前不过是奢望。
特别是,魏旎今天早上无意间撞破的捉奸现场,更是彻底撕开了,这段破碎不堪的感情的最后的遮羞布。
事情走到如今这一步,全取决于他大哥的一念之差。
他大哥的选择,既伤害了他嫂子,辜负了她的爱情和家庭,让她心灰意冷,彻底心寒,一怒之下离家出走。
不配为人夫。
又伤害了魏旎姐弟,让她俩小小年纪,正是无忧无虑的年华,却要为自已父母之间的感情生活担惊受怕,提心吊胆。
不配为人父。
还伤害他的母亲,让她一把年纪,正当安养晚年,含饴弄孙的岁数,却要不远千里的,带着俩孩子奔波至此,替他善后收拾烂摊子。
不配为人子。
他的母亲啊,这一辈子从来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本来以为看着他们兄弟三个陆续成家后,她就可以安心享福了。
可临了,他哥又闹出这种幺蛾子来。
让她一把年纪,跟着一起提心吊胆,愧疚难安,整日忧心忡忡,寝食不安。
现在更是吓得慌乱无措,六神无主。
他爹去世的时候,她没有吓成这个样子过。
“德胜德才,我刚才、刚才在外面捡到了旎旎的棉袄,那个,那个袄子上面全是血,好多好多的血啊,德胜你说旎旎不会出什么事吧?”
“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这让我怎么活啊!我又怎么跟绾绣交代啊!”
“你说旎旎她才那么小一点儿,平时看见狗都不敢动,更何况那野狗长得又凶又丑的。”
魏老太太越说越是胆战心惊,刚才那条野狗冲着她呲牙的时候,她一个老太婆都胆寒,更何况魏旎一个孩子呢。
“旎旎如果真的遇上了它,会怎么样我简直不敢想象。”
“还流这么多血,她……”
“不是魏旎的血。”
“什么?”
魏老太太一愣,下意识问道,“那是谁的?”
魏德胜虽然不知道魏旎的衣服,怎么会在市场里的流浪狗那里。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魏旎遭到野狗袭击,衣服被野狗从她身上撕扯下来的可能,微乎其微。
以前的魏旎可能怕狗,但现在的魏旎都胆敢弑父,一条野狗而已,对她来说,压根不足为惧。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