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救命啊妈!”看到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儿子,张嫂刚刚还嚣张的脸色,唰的一声就白了,“儿子!儿子!程,程墨你这个疯子,你放开我儿子!”“说说看,商夫人在哪儿?!”程墨如雕塑般的深邃轮廓,鬼魅般笼罩在暗影里。“耽误一分钟,我砍断他的一只手,耽误十分钟,我让他下地狱去见阎王!”整个港市,谁没听说过程墨的名声啊。那真是亡命徒!不怕死的!听说他五年前就一人横扫港式红灯区,打服了那里的混混头子,杀人如麻不见血,听说港市还有十多个无名尸找不到凶手,所有人都说是他干的,可警察找不到证据。
温热的气息让人战栗,商晚星猛然回神,只觉得羞耻的脚趾甲都红了。
她手忙脚乱的拽着自己的红裙子下车,然后把头盔还给他,红着脸去顺自己被风吹乱的长发。
抬头的时候都不敢看他,“那我先进去了,你工作的时候也要小心。”
不等他回答,便逃也似的跑远了。
程墨倒没急着走,他扔保持着骑在车上的姿势,暗黑的眸望着那飘然离去的红色倩影,垂眸点了根烟!
深深吸一口气,才把心里那股无名火压下去。
手机铃声响了。
程墨咬着烟,把电话接起来,“喂!”
是陆恒。
“那个……”陆恒有些难以启齿,“二爷,属下刚刚得到消息,那个据说时家,已经找到七小姐了。而且时家大少昨晚已经把七小姐接回了京市!所以,商家那位假新娘,应该不是时家丢失的女儿,所以,要的基因对比还做吗?”
“不是?”
程墨狠狠皱眉,脸色沉下去,“既然不是,不用查了!”
陆恒小心翼翼,已经明显感觉到爷的心情不怎么好了,“是,二爷。不过属下倒是简单查了查商家找人替嫁的缘由。嫁进来的女孩叫商晚星,是商家十年前从孤儿院收养的女儿,而且巧的是,她跟商家大小姐商颜长的一模一样。这个商家看来早有狸猫换太子的计划,简直不是人!”
“而且商夫人是用商先生的手术和商晚星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逼她替嫁的。我听说,这个商夫人早就跟她老公离心了,老公瘫痪的这几年,早就在外面有人了,之所以吊着商先生的一口气,不过是要利用商先生,榨干商晚星的最后一点利用价值!如今利用完了,想来答应商晚星的事,也不会兑现!”
闻言,程墨的脸色越来越沉,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指尖夹着的眼都被他碾碎在掌心。
他竟然猜错了?
想起昨天晚上被他笼罩在怀里楚楚可怜的小女人,突然觉得她可怜,看一眼她消失在医院大堂的身影,程墨改了主意,跟了上去!
……
医院顶层,vip病房空无一人。
商晚星心里不好的预感袭来,昨天晚上她临出嫁之前,她才刚刚来跟爸爸道别,商夫人还发了誓,说今天中午爸爸的手术一定会顺利进行。
乐问了一圈医生才知道,昨天她刚离开,沈淑芳就让人把父亲给转移了。
没时间多想,商晚星直奔商家,她要去商家找人,可到了商家,却发现商家别墅几乎被人搬空了!
曾经她留在商家的东西,全都被家里的佣人给扔到了垃圾桶。
商晚星刚走到门口,就被一盆冷水泼出来!
平时就瞧不起她的女佣人张嫂,叉着腰站在门口,“晦气的扫把星,狐狸精,滚出去!你不好好跟你那穷光蛋小混混老公生孩子,你又回来干什么?!商家欠你的吗?滚滚滚!赶紧滚!”
商晚星踩着污水一步步靠近。她虽长的柔弱,可此时此刻,冰冷的眼底划过冷刀。
“我爸呢?!你们把我爸藏哪了!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
她跟爸爸等这一天等了好久!
张嫂吊着一双三角眼,“你爸?你一个有爹生没爹养的野种,也配跟商先生叫爸爸?我告诉你,商家对你仁至义尽,从今天开始没你这号人!夫人带着小姐去了大城市,这栋房子也已经卖给了别人,快给我滚回你那穷山沟里去吧!”
说着,开始拿扫把把商晚星往外赶!
商晚星眸光紧紧盯着她,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那你就我告诉我!沈淑芳去哪了!”
怪不得昨晚她打了一晚上的电话都没打通。
懊恼悔恨,所有不甘的情绪涌上心头。
她以为赔上自己的幸福,就能换来爸爸的康复,她以为有程墨的恶名在,她们再算计她,也不敢真的太放肆。
可她算准了所有,却没算准她们竟然敢跑?!
原来,她们早就设计好了一切。就等她跳进坑里,她们根本就没打算给爸爸手术,只想毁了她,让她做商颜的替死鬼!
张嫂也没想到平时像个软柿子一样的商晚星,竟然还敢跟她叫嚣。
看起来还挺吓人。
不过哪又如何,她早就看这小狐狸精不顺眼了,“做梦吧!我不说我不说,我看你能拿我怎么样!呸!”
却没想到,她扔出去的扫把被人狠狠地哆回她的脸上。
张嫂刚要破口大骂,结果发现有个俊美如铸的男人挡在商晚星那个小野种面前!
“你谁啊你!这是私人宅院,谁准你这种混混进来的!”张嫂摆出一副主人的架势叫嚣,“你还敢打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她就不带怕的,她的主人如今已经飞黄腾达。
不久的将来还会把她一家都接到京市做人上人!
“我是程墨。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
层层暗影笼罩在他身上,那强势凛冽的气息冰冷的让人心悸,他浑身上下散发着戾气,掐着一个小青年的脖子便把那小青年一脚踹跪在地上。
“妈!救命啊妈!”
看到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儿子,张嫂刚刚还嚣张的脸色,唰的一声就白了,“儿子!儿子!程,程墨你这个疯子,你放开我儿子!”
“说说看,商夫人在哪儿?!”
程墨如雕塑般的深邃轮廓,鬼魅般笼罩在暗影里。
“耽误一分钟,我砍断他的一只手,耽误十分钟,我让他下地狱去见阎王!”
整个港市,谁没听说过程墨的名声啊。
那真是亡命徒!
不怕死的!
听说他五年前就一人横扫港式红灯区,打服了那里的混混头子,杀人如麻不见血,听说港市还有十多个无名尸找不到凶手,所有人都说是他干的,可警察找不到证据。
死的人里就有港市前首富的千金。
张嫂吓破了胆,嘤嘤嘤的哭道:“我说……我说,夫人的新男朋友孟先生来接夫人去京市了,他们刚走,走了一个小时了!至于商先生,我也不知道他们把商先生弄哪去了,听说商已经没用了。他们要找个地方把商先生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