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霁予空荡荡的廉价鞋柜深处,有一双款式简单的平底布面小白鞋,无论是以前高跟鞋蜈蚣精时期还是更看重功能性的现在,都不是林霁予会穿的款式。
鞋面与鞋底的接缝处开始泛黄,像时间被具像化之后会有的颜色。她用了在网上找的各种办法去除痕迹,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但这不影响她,还是把鞋子收好,甚至特意奢侈了一把,给它们买了专门的透明鞋盒。
从造型到收纳方式,都格格不入,才这样轻易地被季谒发现。
如果林霁予想要解释,她可以找到很多理由。
比如,是因为这双鞋太过于便宜,甚至没有出二手的价值,才逃脱一劫留了下来。
亦或者,这双鞋的无论价位还是风格,都正与她现在相配,她只是不愿意浪费。
但她知道唯一的真实原因,那就是这双鞋是季谒第一次送给她的东西。
林霁予出门,鞋跟低于 5 厘米都是奇迹,她在海边和家里穿的拖鞋都是带高度的厚底。
要是平常出去逛街,她开车从自家地下车库直接到商场的停车场,走走停停,试试买买,不时进到顺眼的店里喝咖啡吃东西,拍拍美照 PP 图,时间很容易过去。无论这天是什么造型,都不会太辛苦狼狈。
就像她冬天也光腿穿裙子,雨天也会选小羊皮鞋底,那是因为她没有什么长时间需要在户外行走的需求和场景。
直到和季谒恋爱后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
林霁予老早就计划好,要和季谒两个人一起去欢乐谷玩。她想好了 dresscode,提前为两人置装。
那天的主题是粉红芭比,她给自己买了以蓬蓬纱裙闻名的裙子,挑好带桃心和蝴蝶结的发饰与鞋子,又给季谒买了粉红色的 T 恤,兴致勃勃地拿回来让季谒试穿。
季谒只穿黑白蓝三种颜色,生活里只有林霁予本人会带着鲜艳的颜色出现。他有点不好意思,挑了宿舍没人的时候穿上身,在林霁予的要求下拍了照片发给她。
照片里,季谒侧过脸不看镜子,鼻梁和锁骨一样突出得很鲜明。
林霁予相当满意,每天都在倒数计时,盼望两人的情侣装出街日。
终于到了那天,林霁予开车带着季谒去了欢乐谷。从停车场到大门,短短一路,她就举着手机拍了上百张照片。
季谒不怎么说话,却好脾气地配合她。
林霁予是有什么好东西都要拿出来炫的那种人,自打两人恋爱开始,社交媒体主页上“JY(心 emoji)JY”的情侣相册已经上传了别人看都看不完的照片。最初每次更新都能吸引大规模的浏览围观,到后来,最好事的八卦群众都懒得一一翻看。
季谒最初并不适应,短短几个月,他已经彻底习惯。
林霁予只在很小的时候来过欢乐谷。稍微长大了一些,她去过奥兰多、东京、巴黎和香港的迪士尼,和洛杉矶、大阪的环球影城,再回过头看欢乐谷,实在有些看不上。
但这次是她第一次和男朋友一起去游乐场,让她格外兴奋,连带着欢乐谷都顺眼很多。
她拉着季谒的手,一入园就坐看右看,一路观察其他也来冒充小朋友过儿童节的做作情侣,最终宣布:“我是最漂亮的,你是最帅的,我们最配,简直是天生一对。”骄傲得如同刚领完冠军奖杯。
季谒配合她:“嗯,天生一对。”
林霁予拉着季谒,一会儿坐旋转木马,一会儿玩蛋糕秋千。她胆子大,又要玩过山车。彼时,欢乐谷还没有开通快速通道的服务,大小姐也要排长队。
季谒知道她的性格,提前买了一支冰激凌,用来在排队时给她打发时间。
六一人多,连带大人装的小朋友和真小朋友,人声鼎沸,热气腾腾。
林霁予向来讨厌人多和排队,却难得没有抱怨。她让季谒拿着冰激凌,自己就着他的手慢慢吃。果然,吃到一半,见冰激凌开始融化成奶昔状,她就腻烦了,推到了一边。季谒再把她剩下的吃掉。
两人实在太过显眼,周围不停有年轻的男孩女孩向他们投来目光。林霁予靠近季谒,季谒立刻低下头把耳朵凑过去,就听林霁予得意道:“他们肯定在羡慕你有我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季谒故意逗她:“不是羡慕你有我这么帅的男朋友吗?”
林霁予认真地犹豫了一下,才说:“也行吧,听上去我也不吃亏!”
排队半小时,快乐三分钟。等他们从过山车上下来,此前积累的疲倦在林霁予身体扩散开。长时间穿高跟鞋站里走路,脚踝和脚掌都异常酸痛,连脚趾都被鞋面上的装饰物磨出了血痕。
他们的位置在欢乐谷的正中间,离出口还有很长的距离。林霁予许久没有这么大的运动消耗,一双脚又痛又累,一屁股坐在路边的长椅上,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走。
季谒站在一旁:“你要不要穿我的鞋?”
林霁予抬头看他,长发如丝缎在肩膀后背上散开:“那你怎么办?”
“我穿着袜子,直接走回去也没关系。”季谒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
林霁予皱眉思索了一会儿,才说:“不要了,你的鞋好丑。”
季谒无语地笑了出来:“行,懂了,我背你。”
林霁予对这个提议很满意,立刻伸出胳膊:“起驾回宫。”
才是傍晚,园区里游人如织,在他们身边来来回回经过。季谒发现自己和林霁予相处久了,对他人各种含义不明的眼神彻底脱敏。
审视是锁链,太过轻易地捆绑在他人身上,却自以为是道德。让他们满意太难,也不必要。因为外人永远是外人。
对季谒来说,重要的人越来越少,最终屈指可数,只剩下这么两个。
一个是躺在病床上的奶奶。她的生命正不受任何人掌控的缓慢流逝,而正是因为林霁予,得以将这场凌迟般的漫长告别拖得更久一点。
而另一个,此刻正趴在自己背上,一会儿玩一玩他的耳朵,一会儿摸一摸他的头发。她无忧无虑得有时会令人感到嫉妒。
季谒颠了颠林霁予,她一惊,手才从他的头发上拿下来,老实地环在季谒脖子上。
季谒语气淡淡:“以后出门玩还是穿平底鞋吧。”
“不要。”林霁予下巴窝进季谒的颈侧,嘻嘻笑着,“以后出门玩还是你背我。”
季谒的背很宽,却薄,锋利的肩胛骨硌着她的细皮嫩肉。天气已经变热,两人肌肤相贴,交换着彼此的温度,都觉得浑身发烫。
上一次被人这样背着,好像还是她小小一点的时候,趴在妈妈背上。林得正有这样背过她吗?她不记得了。
却是背过林霁纳的。于娟去世后,张平慧也搬到了家里来。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时,张平慧总是会鼓励林霁纳与林得正亲近。
林霁纳会伸出手,喊着爸爸背爸爸抱。林得正是很欢喜的,甚至还让儿子骑在自己脖子上。
房子也好,车也好,包也好,再是好东西,也只是东西。只有人是有温度的,在彼此贴近的过程里,因为真的感觉到了到了对方,才产生联结。
太阳的余晖照在人身上,连目光都开始氤氲。林霁予心里涌起一阵陌生的酸涩,让她在靠着季谒的时候,也觉得不够、不舍。她把季谒搂得更紧了一点。
等下一次出门玩的时候,还没走多久,林霁予就开始喊累喊痛。她故技重施,坐着不走,耍赖让季谒背她。季谒却从随身背包里翻出一双崭新的小白鞋。
林霁予不干,挣扎着要躲,却被季谒按下。季谒半跪在林霁予面前,用力握住她的脚踝,强行帮她换上了平底鞋。
“省着你等下又脚痛。”季谒帮她系鞋带,“等你不累了再换回去,还是美美的,累就换回来。鞋子我帮你背。”
“那我人呢?”林霁予的语气带着薄怒,“你就是不想背我了!”
“没有不想。”季谒抬眼看她,“人的话,不需要你痛了累了再背你啊,随时都行。”
反倒瞧得林霁予不好意思起来,她抿着嘴看向别处:“这还差不多。”
季谒起身,弯腰凑近林霁予,逼她与自己对视。林霁予一双黑眼睛水光潋滟,局促地颤动。那震动连接到了季谒的心脏,他身体里也在发生同频的地震。
“这个太便宜了,不算礼物。”季谒越靠越近,“等我以后再送你别的,真的能算得上礼物的东西,好吗?”
林霁予点点头,紧张地闭上了眼睛。
季谒的眼神落在林霁予柔软的嘴唇上。他屏住呼吸,眼睛和嘴一起亲吻着林霁予。
这是一个被初吻佐证的约定。在送不起像样礼物的年岁,季谒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送给她。
从此以后,只要是和林霁予出门,季谒永远随身带着包,包里装着给她准备好的小白鞋。
还好,在能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送到林霁予面前之前,他也有许多别的事可以为她做。
小季在力所能及的爱着小林好甜啊好甜好甜!!!!
学生时代也太甜了!!!!!!
好好好!!甜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