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年连何栖迟拒绝都不怕,现在和许同舟在一起了,旁人的话她就更不怕了。弯起眉眼,一笑便会露出几颗糯米牙,看得人心软极了。“我上午看见有人在路边卖菱角,新鲜得很,我一会儿去买一点给你做菱粉糕吃吧。”周与卿笑眯眯地道。“厨房里热。”许同舟心疼,这乡下的厨房火大烟大,还正是夏日,他在里面拍戏,一个大男人都觉得闷热难耐,更何况是周与卿。周与卿揪了揪他指节上的皮,“没事,我习惯啦,不热。”
我喜欢你
许同舟上工的时候瞟了一眼周与卿,看她蹲坐在角落里,捧着脸神情缥缈,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周与卿这里瞄瞄那里看看,目光横扫,撞上许同舟的眼睛。
她还记得早上超近距离看见的那双眼睛,眼藏天涯,眸蕴星光,透亮干净的一双眼仿佛能望进人心底里去,更别谈还沾着情意,像是软绵绵的泥沼,上面洒了层糖霜,让人心甘情愿踏进去,然后被一点点淹没。
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跳又乱了起来,酥酥麻麻地牵动着她的脑子也像浆糊。
耐不住的燥意让她待不下去了,跺跺脚起身往外走。
距离他们剧组不远就是连盏的剧组,拍的是民国大戏。连盏穿着民国的襦裙,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家闺秀,亭亭立在那里,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
周与卿就在不远处的小坡坡上坐着,举着把遮阳伞,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地上的杂草。
她那么看着正在演戏的连盏,破天荒觉得其实她真的很漂亮,不是那种小家子气千篇一律的好看,是真的非常有辨识度非常高级的长相,有人说“骨相完美,长相精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
她脸上的每一寸都像是天然雕琢,分开看似乎并不起眼,可合在一起偏偏就有她自己的韵味。
若是论好看,周与卿还真的是比不过她。
因为天天都在厨房里待着,弓腰驼背的,仪态也不如人家。
外貌上没一处能赢,就更别谈内涵了,一个是影后,是一流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一个是连高中都没读明白的厨师。
那究竟是哪里,可以让许同舟喜欢呢?
若是不看到连盏还好,这会儿看见了她,便想起她和许同舟曾经有过一段感情。
看着看着,就出了神,手下的草皮被她揪得乱七八糟。
许同舟真的喜欢自己吗?可是她身上有什么值得人家喜欢的?
可是不喜欢的话,他为什么要亲自己呢?
也不能这么说,演员演戏,亲谁不是亲,哪能那么当真了?
周与卿恨不得分裂成好几个自己,每一个都在细数着自己的缺点,只有一个弱弱的自己固执地坚持着喜欢。
她从小就是自卑的。
无论过去多少年,她骨子里都打着自卑的烙印,生怕一个不留神就会被嫌弃,被抛弃。从山沟沟里出来,和城市的气质相去甚远,无论怎么努力,都好像融入不进去。
因为读书的时候年纪已经有些大了,一边兼顾跟不上的学业,一边要跟着师父学厨艺,她费尽了心力,付出了百倍前辈的努力,厨艺是学出来了,可学业却始终跟不上,最后不了了之。
好像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她都不是最好的那一类人。
只不过是遇见了好的师父,披了一身好的皮囊,却掩不住骨子里最深的惶恐和自卑。
——
许同舟下了戏都没找着周与卿,也不知道她跑哪里去了,午间天气渐热,如今已进中伏,饶是贵州这样避暑胜地都抵不住正午的高温。
戏服里外三层,早就被汗了个透湿。
绕着剧组找了一圈,才看到小坡坡上面歪这一把小花太阳伞,从后面绕过去,简直哭笑不得。周与卿缩成一团就躲在太阳伞的伞荫底下打瞌睡,额上沁着汗,脸蛋热得红扑扑,也不知道醒。
“阿卿,起床了,该吃饭了。”许同舟伸手去掐了掐她的脸。
周与卿本来就睡得不深,听见有人跟她说话,腾地就睁开了眼睛,还有些没回过神,闷着鼻音,“你干什么?”
许同舟笑着去拉她的手,“叫你去吃饭。”
周与卿跟在他身后,被他抓在手里的掌心濡满了汗。
“许同舟……”
“嗯?”
她看着他的眉眼,温和清丽,对着她,没有半分不耐,到嘴边的话就那样莫名其妙咽了下去。
好像怎么问都不大对一样。
许同舟牵着周与卿回去的时候,商涵薇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说好的低调呢?说好的还没有确定关系呢?
怎么一个晚上,就这样天翻地覆了。
可能是她表现得过于惊讶,以至于引起了副导演的注意,然后副导演惊叫了一声,引起了严季春的注意……
周与卿此刻还有些心不在焉,完全没发现自己已经成了目光聚集地。
连中午炒得能淡出鸟的豆芽都难得没有吐槽。
严季春捧着饭碗蹲到周与卿身边,满脸的崇拜,“与卿啊……”
周与卿默默抬了抬眼皮,“嗯。”
“你跟许同舟……”tຊ一大老爷们儿说起这事还满脸的娇羞,都不知道他在娇羞个什么劲,攥着筷子两眼发光。
“不知道。”周与卿嘟囔两声,嘴巴微微噘起,是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不爽和委屈。
这算怎么回事呢?!
“不知道!”严季春大惊小怪,“你们都拉手了,你不知道?”
“欸,你小点声,闭嘴。”周与卿神色一慌,下意识就要扑上去捂严季春的嘴,可一看那满嘴的胡子上沾着油,太嫌弃了。
许同舟扔了饭盒过来,踢踢严季春的脚,示意他走远一点。
严季春拍戏的时候导演范十足,可不工作的时候,整一个怂蛋,扒了两口饭又凑到了商涵薇跟前去。
商涵薇嫌弃地往外挪了挪,严季春狗皮膏药似的黏上去。
“下午是最后一场厨房戏了。”
“我知道。”周与卿戳戳自己的米饭,他刚回来她就要走了,还有这么多事没掰扯清楚,“我订了明天回北京的机票,见月和见星还在家等着我呢。”
许同舟看着她一直低垂的视线,移身到了她面前,双手捧着她的脸,直直看向那双干净的倔强的眼睛。
“你胡思乱想什么呢?”
周与卿嘴边还沾着颗米,嚅嗫了两下,“你喜欢我啊?”问得极不自信,像是一件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一样。
许同舟听着就心疼,手指摸摸她的耳朵,就像安抚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温热的指尖在耳垂上轻轻摩挲,痒得周与卿歪了歪脖子。
“你这么好,我怎么会不喜欢你。”
她的目光蹭地亮起来,认认真真地看着许同舟,“真的?为什么?”
“喜欢哪有什么为什么,如果你一定要问,那我会告诉你,因为你不在我身边,我心慌。”
多么令人安定的一句话,仿佛打翻了蜜罐子,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拍戏的时候甜言蜜语说得太多,信手拈来的一句话,钻进周与卿心里,脸上的肌肉是控住不住地往上扬。
“嘴甜。”她啐了一句。
许同舟冲她笑,满心满眼的欢喜是那样的明显。他伸手去握周与卿的手,把她那双伤痕累累的手拢在一起,蹲在她的身前,仰视着她,就像仰视着深夜里的星星。
“和我在一起,压力会非常大,过度的曝光,网友的议论,可能有祝福,也会有伤害,你怕不怕?”
周与卿定定地看着他,她知道他问得慎重,也希望她想得慎重。
很久,周与卿想了很久,许同舟就那么看着她,耐心的,温柔的。
然后看见周与卿摇头,幅度不大,却很坚定,“不怕。”
没什么好怕的不是吗?她只是和他在一起,日子还是照旧过,该看书该做饭,不喜欢上网就不上网,像以前一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是这个世界多了许同舟一个人。
心里像是大石落地,砸起厚厚的灰尘,被风一吹就散了。
感情这种事,有的惊心动魄,有的刻骨铭心。
可就像周与卿多年来期待的那样,于她来说,感情是能让她的心落地的东西,如果有一天,有人能打动她,那必定是那个人能够让她觉得自己成了有线的风筝,走的再远也不怕回不了家。
一如现在的许同舟,当年的何栖迟。
她当年连何栖迟拒绝都不怕,现在和许同舟在一起了,旁人的话她就更不怕了。
弯起眉眼,一笑便会露出几颗糯米牙,看得人心软极了。
“我上午看见有人在路边卖菱角,新鲜得很,我一会儿去买一点给你做菱粉糕吃吧。”周与卿笑眯眯地道。
“厨房里热。”许同舟心疼,这乡下的厨房火大烟大,还正是夏日,他在里面拍戏,一个大男人都觉得闷热难耐,更何况是周与卿。
周与卿揪了揪他指节上的皮,“没事,我习惯啦,不热。”
许同舟知她性子,也不强求,只要她高兴就都随她去,便冲她点头。
周与卿小小的欢呼一声,然后抱起自己的饭盒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掏着裤兜看身上还有多少零钱。
卖菱角的小贩把车停在了路边卖西瓜的摊子边,扯了两瓣西瓜正吃着。
周与卿挑挑选选,买了一大袋菱角回去,还顺便抱了个瓜,那卖瓜的老农同周与卿都混熟了,唠嗑的时候听见周与卿明见就走了,大手一挥,直接送她了,分文不取。
周与卿是个豪爽的性子,人家的好意既然给了,她就不会矫情地跟人家拉扯个没完,和老农道了谢,挥挥手就往回走,心里打着算盘,一会儿糕点做好给这老农送来一点尝尝。
这夏天里,要说吃什么糕点,除了绿豆就是菱粉糕最清火解毒,而周与卿待一个人好最直观的行动,就是……投喂,不停地投喂。
清《调鼎集》载扬州之法:“老菱肉晒干,研末,和糯米粉三分,洋糖,印糕蒸,色极白润。”
这菱粉糕就要是把菱角肉磨成粉,和糯米、白砂糖搅和在一起,印上模具上笼蒸熟。
因着菱角新鲜,山里蜂蜜纯正,周与卿舍了白砂糖换成了蜂蜜,用擀面杖把菱角肉碾碎之后掺进糯米粉里,然后混入蜂蜜,还没上笼蒸呢,就已经能闻到清甜的味道了。
正好下午厨房戏里要用到厨房,周与卿这一轮扫荡完了,反而让这场景变得真实多了。
再加上她每一次下厨都是给大家伙送福利,严季春舔舔嘴巴,巴不得她多做一点。
因为出门在外没有模具,这糕点的形状全靠周与卿自己捏。
严季春并一众工作人员,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周与卿露这一手,联想到新闻里报道的那场外宾宴上好似艺术品的花馔,一个两个都瞪大了眼睛,生怕错过一点。
许同舟安安静静地陪在她身边,给她打打下手,擦擦汗,虽然两个人都不说话,但每次目光碰撞都是带着笑,黏腻得让严季春直呼辣眼睛。
菱粉糕呈圆饼状,上面是周与卿用小刀雕出来的花样,满满几十个,竟然没有一个花样重复,从蒸笼里取出来的时候,一个一个精致白皙,果真是艺术品一样。
一样的食材搁旁人手里做出来的叫食物,搁周与卿手里做出来的叫艺术。
这就是区别。
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周与卿虽然不表露,但骨子里的自卑从未消失过,可她当真是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能走到行业金字塔顶端的人,都值得被敬佩,因为没有刀山火海,就没有百炼成钢。
都说女人的爱情来自于崇拜,男人的爱情来自于心疼。
可是有时候,男人的爱情也未必不是来自于崇拜,对势均力敌的、平等的另一半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