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那时就已经到达了兴奋的顶点,糟糕的是我连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我手足无措。谁知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退去,舒缓的音乐响起,一个帅气的男歌手登场了。几束缭乱的光,刺眼的闪来闪去,追逐着那个歌手。他与光走到哪里,哪里便会是一片热烈的尖叫,听上去有点歇斯底里。尖叫声提醒了我,放眼一望,局促的空间里,满满当当的全是人。人真的太多了,都年轻,都靓丽。空间也实在是太过狭小,人与人几乎贴在了一起,也是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偷偷跟着的那个女孩,还有她的那些个朋友,早就淹没在了人潮当中,找不到了。
我之所以在妞妞所在大学的这座城市里停留,是由于工作。
你瞧,我总是把偷说成工作,这一点就与师父不同了。师父以为,偷就是偷,很卑劣,上不得台面,很奇怪,在这个问题上,他一直都有羞耻感,我却不然。
凭什么要有,瞧瞧被我们偷过的那些人家,要不就是贪官污吏,要不就是无良商家,在他们当中,谁的钱又是干干净净的呢?若是非要用道德来评判,我认为他们比我们更低劣。
就说这次吧,被我盯上的这一户,主人只是一个二十岁刚过的女孩子。严格来讲,这还是个小丫头,可却被人包养了。包养她的是一家企业的高管,他不但为她购置了这套昂贵的房产,还为她买了一辆奔驰牌的小跑车。
起先,我注意的并不是她,而是包养她的那个男人。那男人五十几岁,秃顶,矮胖,嚣张。这不是我所关心的,我关心的是他的钱。
也算奇特,他的钱并不放在自己家里,却都放到了他的小情人这里。莫非余生,他要与她一起度过?自然了,这依然不是我所关心的, 我只不过是好奇。
在同妞妞见面之前,我在这座城市已经生活了三个多月。和以往一样,我租了一间不大不小的房子,那房子,离这女孩家不远。
观察女孩的家,等同于观察那个女孩。她显然很孤单,看上去也蛮郁闷,我想这大概是年龄的缘故。青春年少,正是活泼好动的时节,她倒好,被那个秃顶的老男人深藏起来,见不得天日。
她也出去玩儿,一般都是在周末,当她确定那男人今夜不可能会来,便打电话约人。陪她玩的人蛮多的,年纪大致相仿,花花绿绿,男男女女。
我跟踪过她几次,她去玩的地方并不固定,这个礼拜在酒吧,那么下个礼拜,也有可能去电玩城。
在去这些地方之前,一定要大吃一顿,找一家新开业的时尚餐厅,或者说是老字号的餐馆,然后再城东城西的,约凑上闹哄哄的一大桌子人。
钱自然都是由那个女孩子来出,她居中坐着,有点像电视剧里演的大姐大。她一会儿与这个小男生碰一下杯,一会儿又与另一个小女生低头交谈那么几句。有一次,也不知身旁的女生说了点啥,她突然仰起头,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看的出,她是真的开心,那大笑,分明就是压抑之后的爆发。只是看到这里,我却难过了,为了我自己。我开始羡慕起了眼前的这个女孩,也羡慕起了陪着她玩耍的那些小男和小女。
他们好充实呀,日子红红火火。我也年轻过,也有过他们这如花一般的年纪,可那时的我,又在做什么?唉!不提了,经历过,却不曾拥有。这其实也是一种缺失,倒霉的是这种缺失永远都无法弥补,甚至都不能填充。
怎么弥补?怎么填充?青春转瞬即逝,眨眨眼的功夫就没了,什么“老夫聊发少年狂”,那就是老不正经。老人有老人的样子,你得要稳重,你得要厚实,但是可怜的我,屁大一点的年纪,就已经变得稳重、厚实了。
别人都可以致敬失去的青春,唯独我,压根就没有。
可是师父……师父有吗?鬼知道他有没有,他又没同我讲过——咳!有个锤子吧,十几岁就进了少管所,小小年纪,就被迫适应了特殊环境下的生存法则,他咋还有可能去留意什么靓丽的青春?
有那么一天,吃完饭,他们这一伙人,约莫有十五六个吧,去了慢摇吧。
我也跟着去了,我被他们的朝气所吸引,也被自己的寂寞所折磨,我抵挡不住。慢摇吧我是第一次去,在此之前,我对它毫无概念,只觉得这应该就是一个跳舞的地方。
我也疑惑“慢摇”这两个字的含义:是呀,什么意思呢?慢摇,慢慢的摇动,可慢慢的摇动又会是个啥样子?跟着他们,走在去的路上,我扭了扭腰,又晃了晃屁股,还试着蹦跳了那么几下,没办法,我仍旧想象不出。
进到慢摇吧里,我先是被震耳欲聋的音乐、以及光怪陆离的灯光所震撼,我不由就兴奋起来。我的心在狂跳,说真的,我还从来没有感受到过如此劲爆的声响,更没见过如此奇异、又五光十色的灯。
原以为那时就已经到达了兴奋的顶点,糟糕的是我连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我手足无措。谁知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退去,舒缓的音乐响起,一个帅气的男歌手登场了。
几束缭乱的光,刺眼的闪来闪去,追逐着那个歌手。他与光走到哪里,哪里便会是一片热烈的尖叫,听上去有点歇斯底里。尖叫声提醒了我,放眼一望,局促的空间里,满满当当的全是人。
人真的太多了,都年轻,都靓丽。空间也实在是太过狭小,人与人几乎贴在了一起,也是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偷偷跟着的那个女孩,还有她的那些个朋友,早就淹没在了人潮当中,找不到了。
这才是年轻人该来的地方,热火朝天,又其乐融融。这就像一首歌所唱的那样,“你未曾见过我,我未曾见过你,年轻的朋友们在一起呀,比什么都快乐。”
我也渴望快乐,既然来了,也就不打算走,恰好一个服务生从我面前经过,我叫住了他。我要了一瓶酒,干邑白兰地。我的大方引起了他的注意,看来这是个情商极高的小伙子,“哥,跟我来。”他微微笑了笑,对着我说。
他把我带到了吧台的附近,这里有一个略微小一点的卡座,“坐这儿吧,这儿离舞台近。”“这本来是个订座,可那个客人到现在都没有到。”他又说。我没让他失望,我拿出了一百块钱,做为他的小费。
突如其来的,我可怜起了我和师父。我们也有心烦的时候,心烦了就去KTV,一进门,便拿出一副老气横秋又颇为有钱的架势,“嗨,你们的妈咪在哪儿?去叫几个小姐来,要漂亮,要快。”
天!老气横秋,可是我们的生机勃勃呢?不会没有过吧。我们的生机勃勃有是有过,但还没有开始,就急撩撩的结束了,这只能感谢老天,赐给了我们与众不同的生活。
胡思乱想当中,我坐下来,倒了一杯酒,开始四下打量着这个让我惊诧的所在。准确的说,我是在打量人,打量他们那朝气蓬勃的脸,还有他们的快乐无比。打量当中,我觉得我也年轻多了,最起码我还不算太老。
其实也真的不老,因为我看到了许多与我同龄的人,他们的脸上也都洋溢着灿烂的容光。不仅仅是与我同龄的人,五十岁左右的也有,且都是一副欢快的模样……如此说来我不是人老,而是心老。
想到这里,我眉头舒展,心老不怕,还能够纠正,人老可就惨了,无药可救。
再后来,更加疯狂的音乐声响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们拥上舞台,大家挤在一起,随着旋律,挥手,甩头,扭腰,摆臀……哈哈,我终于懂了,原来这就tຊ是慢摇呀,简单。
那个女孩也挤了上去,或者这么说吧,她是被她的那几个朋友强拉了上去。这些人都学着刚才那位男歌手的样子,把手机拧成电筒的模式,高举着,并左左右右,来来回回的摇晃。
看到他们,我无端的兴奋,就好像都是我的老熟人,我们在这里偶然的相逢。“嗨!好巧啊,你们也来了?”我举起酒杯,我也左右的摇晃,我这是在和他们打招呼。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怀念友谊,尤其是夜深人静,又孤寂无聊的时候。怀念最多的人是刘子轩,这没什么可稀罕的,因为我们两个人的故事最多,又因为他留给我的伤痛也最多。
还有我的那个小学同学,就是那个小小的菜贩子。呵呵,他是不是还在他的蔬菜王国里当他的王,关键是……他还好吗?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不经意之间,已匆匆数年。
“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怀念的同时,也在梦寐,过去的已然过去,那么现在……或者,将来呢?忧伤又一次袭来,我哪里有什么现在,我更没有将来,孤单注定与我形影相随,我也注定无处可逃。
音乐更加的劲爆,热烈的气氛刺激着我,使我愈加的亢奋。我喝酒,喝了一杯,又喝一杯……